梁子岛景区定位及商业运营策划方案征集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4-03
单位: 集团文旅创意创新研究院 梁子湖公司 通讯员: 任树森

一、项目概况

梁子湖是全国十大名湖之一、湖北省第二大淡水湖,是武昌鱼的母亲湖,水面宽广,水质澄澈,其景观于空旷中见秀逸,独具清、旷、秀之特色。梁子岛景区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,梁子湖之中,四面环水,素有蓬莱美誉、长寿岛美称,岛上阳光充足,气候温和,景色隽秀,无空气、噪音及水质污染,是武汉新城生态廊道重要组成部分。岛屿面积2.2平方公里,是国家级4A景区、省级旅游度假区。景区以湖鲜水产闻名,每年秋季大量游客登岛品蟹。

梁子岛景区目前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,但因景区核心吸引力不突出,淡旺季明显,需结合旅游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,研究确定项目定位。同时,景区前期通过租赁或收购持有商业街、民居等2.8万㎡物业,目前处于闲置状态,拟升级改造为旅游度假街区、民宿区,亲水沙滩休闲区(约100亩)。

二、研究范围

研究范围为梁子岛景区2.2平方公里,主要包括景区定位、2.8万方物业改造及商业运营定位。其中,民居10358.66平方,位于岛屿西南部湖岸线旁;商业街共5栋房屋,3600平方,分散于主街区各处,形态为3-4层楼房;岛屿东北部有约100亩沿湖区域,包含1600平方公共服务建筑,各类苗木和沙滩规划区。

三、征集内容

1.景区市场定位。结合景区文旅资源、政策条件进行专业分析,对标国内外成功案例,对目标市场、功能、形象等进行精准定位。

2.产品业态策划。结合市场需求和资产现状,策划商业街、民居和沙滩区域,提出具有竞争力、落地可行性的创新产品和业态。

3.商业模式策划。对产品定价、营销策略、运营管理、盈利模式等进行综合研究,提出最优运营模式。

四、报名条件

1.本次方案征集采用公开报名方式,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报名;

2.报名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,不得同时报名;

3.报名机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;

4.报名机构近三年有三项以上文旅策划案例,且服务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需为报名机构在职人员;

5.报名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或旅游规划资质;

6.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负责人须参加方案汇报会。

五、征集流程

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,分四个阶段开展:

1.机构报名阶段。意向机构应于4月8日17:00前提交报名表及资信文件,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0192941@qq.com;征集单位发放项目策划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。

2.实地调研阶段。报名机构可在报名后5日内(4月14日前)预约至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调研,征集单位提供相应保障,并提供答疑服务。

3.方案提交和入围评选。报名机构应于4月21日下午17:00前提交初步方案(20P以内的PDF文件)至邮箱80192941@qq.com。根据征集情况开展方案入围评选,入围情况以征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(后同)。

4.方案评审阶段。自入围评选结束之日起,入围机构10日内提交深化方案,征集单位组织项目方案评审会,综合评审第一名为中选机构;项目方案评审会结束之日起,中选机构根据评审会意见继续完善方案,提交最终成果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4月3日

发布征集公告

4月4日—4月8日

机构报名

4月4日—4月14日

可预约至项目地实地踏勘调研

4月21日17:00之前

提交方案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

4月22日—4月25日

现场汇报和评审,征集单位组织评审会

4月25日—4月27日

中选结果公布

以上为暂定时间计划,如因入围评选或方案评审时间延误,征集单位可据实调整各阶段时间,具体以征集单位通知为准。

七、成果要求

提供电子版文件(PDF格式),收到入围通知后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方案文件至征集单位联系地址,包括纸质A3图册3份、电子汇报演示文件1份,纸质成果需加盖公章。

八、奖励设置

项目征集奖励总费用设置为20万元。方案综合评审第一名为中选机构,签订项目委托合同;其他获奖机构给予奖励。

第一名为中选机构。项目委托费用15万元,中选机构根据项目评审会和论证会意见完善方案,形成最终成果。

设置第二名1家,奖励3万元;

设置第三名1家,奖励2万元;

上述奖励费用由征集单位支付(获奖单位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)。费用支付后,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。

九、征集规则

1.所有参选机构应保障提交作品在满足国家、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下具备落地性与可实施性;

2.本次征集活动收到的所有成果文件著作权归参选机构所有,使用权归活动征集单位所有。获奖的策划成果在征集单位支付奖金后,所有成果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;

3.征集单位提供给参选机构的所有资料(文字、图纸、电子数据等)均属保密内容,所有参选单位需签订保密承诺书。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、改编、分发、发布、外借、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、使用上述技术基础资料,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;

4.所有提交的征集成果文件内容均应是参选机构原创,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,也不得包含参加过其他项目或参选的作品。如果成果造成侵权,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,并由侵权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;

5.为保证方案质量,征集单位对部分奖项拥有空缺或减少的权利;

6.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;

7.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。

十、工作组织

征集单位:湖北文旅梁子湖发展有限公司

联系方式:李军 18674234615

联系邮箱:80192941@qq.com

联系地址:鄂州市梁子湖区长岭镇沿湖路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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